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4853-2017 文房四宝 墨锭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墨锭的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书画和工业、艺术品、装饰描绘等着色的墨锭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828.1—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

计划

GB/T 2829—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
JJF 1070—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文房四宝 Chinese traditional stationery

毛笔、书画墨、宣纸、书画纸、砚台、书画印泥、国画颜料、篆刻印章等文房用品用具的总称。

3.2

墨锭 ink stick

采用桐油烟、漆油烟、松烟等植物油烟、动物油烟及炭黑作为主要原材料,加适量的动物胶等原料及
中药材等辅料,使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制作而成的用于书法、绘画和工业、艺术品、装饰描绘等着色的固

体颜料。

4 产品分类

4.1 按产品的原材料分为油烟墨、松烟墨和炭黑墨。

4.2 按产品的质量分为16 g、31 g、62.5 g、125 g、250 g、500g等规格的墨锭。

5 要求

5.1 外观

5.1.1 表面应平整、光滑、无裂痕。

5.1.2 图案应清晰,无溢色、无落色。

5.2 气味

应清香,无异味。

GB/T 34853—2017

5.3 尺寸偏差及翘曲度

5.3.1 质量不大于125 g 的墨锭,其上下端厚度差应不大于0.8 mm,
质量大于125 g 的墨锭,其上下端 厚度差应不大于2 mm。

5.3.2 质量不大于125 g 的墨锭,其翘曲度应不大于0.8 mm, 质量大于125
g 的墨锭,其翘曲度应不大 于2 mm。

5.4 质量

质量应明示在产品包装上,其允许偏差符合JJF 1070—2005 中4.3.1的规定。

5.5 下墨量

下墨量应大于20 mm³/min。

5.6 粘度

油烟墨应小于0.007 Pa · s; 炭黑墨应小于0.009 Pa · s;松烟墨应小于0.010
Pa · s。

5.7 墨色

油烟墨、炭黑墨的墨色应不小于1.20;松烟墨的墨色应不小于1.00。

5.8 扩散率

扩散圆直径应不小于墨迹圆直径的一倍。

5.9 耐水性

经6.9试验后应不跑墨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外观

目测检验。

6.2 气味

嗅觉检验。

6.3 尺寸偏差及翘曲度

6.3.1 在室温为20℃±3℃,相对湿度为60%~70%条件下放置24 h
后,使用精度为0.02 mm 的游 标卡尺进行测量。

6.3.2 在室温为20℃±3℃,相对湿度为60%~70%条件下放置24 h
后,将墨锭放在标准平板上,在 墨锭中间部位压一个500 g
砝码,用塞尺测量墨锭与标准平板之间的缝隙。

6.4 质量

对质量标识进行目测检验,将墨锭在室温为20℃±3℃,湿度为60%~70%条件下放置24
h 后 ,

将试样放在精度为0.001 g 的天平上称量。

style="width:3.10655in" />GB/T 34853—2017

6.5 下墨量

将墨锭加工成底面积为300 mm²±4mm² 的标准墨锭,采用转速为36 r/min, 加 载
砝 码 质 量 为

2kg, 旋转直径为200 mm
的标准研墨机。将标准墨锭夹在研墨机上,使其底面与潭柘紫石砚平面接

触,使用精度为0.02 mm 的游标卡尺测量标准墨锭的长度(L) 。 加清水100 mL,
在 室 温 为 2 4 ℃ 士

3℃条件下研磨60 min 。 取下墨锭,使用精度为0.02 mm
的游标卡尺测量其长度(L₂), 按式(1)计算其

下墨量(S):

style="width:2.34678in;height:0.60654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
式 中 :

S— 下墨量,单位为立方毫米每分(mm³/min);

Li— 标准墨锭的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;

Lz— 研磨后的墨锭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。

6.6 粘 度

在室温为24℃±3℃条件下,将下墨量试验后的墨液倒入三角烧杯内,用手摇匀,倒入200
mL 量
筒,用0℃~100℃玻璃水银温度计测量墨液温度,使其保持24℃±1℃,再将波美计缓慢插入墨液中,
放在工作台上稳定2 min
后平视读取分度值,其值分别是:油烟墨为4分度,炭黑墨为5分度,松烟墨为

6分度(未达到上述浓度,可再继续研磨至要求浓度,如超出上述浓度,则再加入适量清水直至要求浓

度)。此浓度的墨液为标准墨液,用测量范围为1 mPa · s~1×100000 mPa · s
的旋转粘度计0#转子

对其进行测试。

6.7 墨 色

截取一条40 mm×150mm
的红星牌净皮宣纸”,在3个不同位置上滴3滴标准墨液,待自然干燥

后,使用测量范围为0~2.5D
(密度)、0~100%(网点面积),重复误差范围为±0.01D (密度)、±1%(网

点面积)的彩色反射密度仪进行测定,结果取3滴墨液的平均值。

6.8 扩散率

将标准墨液按1:25比例配制成稀释墨液,用0 .01 mL
刻度值的吸管吸入稀释墨液0.05 mL, 固 定

在支架台上与纸面相距5 mm
的高度,将墨液滴在红星牌净皮宣纸上,自然扩散。

6.9 耐水性

将标准墨液用毛笔写在两张120 mm×50 mm 的红星牌净皮宣纸上,待干燥24 h
后将 一 张浸入清

水 中 2 4 h 后取出,凉干后与另一张试样对照,目测检验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分类
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1)
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,并不表示对该产品的认可。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,则

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。

GB/T 34853—2017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 出厂检验按 GB/T

2828. 1—2012 的规定进行,采用一般检验水平 I 的正常检验 一 次抽样方案,

其检验项目、要求、试验方法及接收质量限(AQL) 见 表 1 。

1

序号

检验项目

要求(章条号)

试验方法(章条号)

AQL

1

外观

5.1

6.1

6.5

2

气味

5.2

6.2

3

尺寸偏差及翘曲度

5.3

6.3

4

质量

5.4

6.4

7.2.2 一项不合格判定为单件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。

7.3 型式检验

7.3.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;

b) 正式生产后,如材料、工艺等有较大变动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正常生产后,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,每12个月至少一次;

d) 产品停产超过6个月,恢复生产时;
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
f)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7.3.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批中抽取,型式检验按 GB/T
2829—2002 规定进行, 采用判别水平 I
的一次抽样方案,检验项目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样本大小、不合格质量水平(RQL)
及判定 数组见表2。

2

序号

检验项目

要求

(章条号)

试验方法

(章条号)

样本大小

RQL

判定数组

Ac

Re

1

外观

5.1

6.1

3

65

1

2

2

气味

5.2

6.2

3

尺寸偏差及翘曲度

5.3

6.3

4

质量

5.4

6.4

5

下墨量

5.5

6.5

2

40

0

1

6

粘度

5.6

6.6

7

墨色

5.7

6.7

8

扩散率

5.8

6.8

9

耐水性

5.9

6.9

7.3.3 一项不合格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
style="width:3.1067in" />GB/T 34853—2017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

8.1.1 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应标有或附有如下中文内容:

a) 产品名称;

b) 生产厂厂名、厂址;

c)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识;

d)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;

e) 质量;

f) 产品分类(按原材料);

g) 出厂日期;

h) 警示语:使用黑体字标注"不可食用"或相同含义的字样。

8.1.2 产品包装箱应有如下中文内容:

a) 产品名称;

b) 生产厂厂名、厂址;

c) 数量;

d) 包装箱尺寸(长×宽×高)。

8.2 包装

产品包装物应牢固、无破损、防挤压、防潮,内附合格证、说明书。

8.3 运输

产品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潮湿、重压和暴晒雨淋。

8.4 贮存

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温度适宜的仓库内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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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23-T 3416—2023 水利地理要素设置与使用规范 黑龙江省.pdf